2022—2023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22—2023年度,由中央财政支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名单》所列高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2万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志愿者(含已招募的第二十四届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工作。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鼓励各地参照全国项目要求规范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
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1)。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乡村导向,重点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的乡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全国乡村振兴科技引领示范村镇调整。巩固和扩大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革命老区的实施规模,助力培养和输送青年人才。巩固乡村教育专项规模,助力提升乡村教育实效。扩大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乡村社会治理专项规模。进一步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持续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为抓手,进一步凸显西部计划实践育人的功能,凸显西部计划的志愿性,搭建助力志愿者在实践中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练就过硬本领、投身强国伟业的平台。
二、实施步骤
(一)实施规模和服务岗位
1.服务省实施规模(总在岗人数)的确定。服务省实施规模保持总体上相对稳定,由全国项目办根据国家有关重点工作部署,以及各服务省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研究确定。建立名额调剂制度,到期未完成招募的名额经统筹后向其他省份调剂。
2.服务县的审定。服务省项目办按照相对集中原则,根据全国项目办确定的实施规模,合理规划和审定省内当年度服务县及其实施规模。因服务管理不力导致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的服务县和服务单位、绩效考核不合格的服务县项目办,下一年度不再向其派遣志愿者,并于次年取消其西部计划服务县资格,整改到位后再重新申请确定。
新增服务县须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或当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接收志愿者人数20人以上(含地方项目),并成立西部计划县级领导小组和项目办(设在团县委)。项目办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并由所在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提出申请,经省级项目办审定后,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服务岗位的确定。各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工作,并由省级项目办审核确认,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审定。各省岗位结构须符合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岗位类别须从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专项中选择。其中,乡镇及以下服务岗位数须在90%以上。乡村教育专项比例不得低于25%,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比例不得高于10%。现有志愿者服务岗位按照上述要求,于今年全部调整到位,要与延期志愿者充分沟通协商后将其调整到当地服务乡村振兴的岗位上。新增服务县的服务岗位95%以上须设置在乡镇及以下。
(二)招募选拔
1.招募指标的确定。全国项目办根据历年招募情况和国家对口帮扶、对口援疆、对口援藏机制等,建立相关省份对口招募机制,并明确各服务省省内招募指标、对口招募省招募指标。各招募省可在招募总指标10%内进行自主调整,以解决部分志愿者个性化服务省份的需求,全国项目办在信息系统中予以协调支持。各省级项目办招募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中。
2.宣传动员。各招募省、服务省、高校项目办要按照全国项目办部署的西部计划年度招募宣传工作要求,用好各类宣传产品,以线上宣传为主,全面用好新媒体、校园媒体、主流媒体等各类阵地,多措并举宣传推介,使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全方位了解西部计划,踊跃报名参加。
3.选拔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4.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20日,高校毕业生可登录西部计划官网,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5.选拔方式和流程。各招募省项目办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统筹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项目办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等选拔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并加强与服务省项目办的沟通协调。各招募省原则上5月31日前完成选拔工作,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6月20日前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鼓励服务市(地、州、盟)和服务县(市、区、旗)参与本省志愿者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
(三)培训及上岗
1.培训和派遣。7月下旬为报到和培训时间,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抓好派遣前培训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其中须包括不少于2天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培训。服务省项目办应在6月底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有关安排,报全国项目办批准后抄送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
3.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服务省项目办集中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8月15日之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服务岗位原则上不得跨省调整。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全国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各地积极出台支持志愿者扎根当地的政策措施。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西部计划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须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5.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6.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二)资金保障
1.西部计划作为中央举办、地方受益的国家项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3万元(南疆四地州、西藏每人每年4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2.4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体制结算方式拨付省级财政部门。地方各级财政要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可参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收入水平,确定西部计划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并为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志愿者提供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考虑到西部计划志愿者地域跨度较大、影响安全因素较多等特点,各地要按照全国项目办有关要求,为每名西部计划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志愿者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
3.县级项目办及基层服务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考核激励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级项目办统筹审定,全国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级项目办应建立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或积极推动将志愿者纳入所在服务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对象,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
(四)地方项目
鼓励各省(区、市)项目办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加强地方项目的规范管理。地方项目参照全国项目的运行模式和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地方承担,责任主体为省(区、市)项目办,年度实施规划须提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地方项目的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全国项目的志愿者享受同等优惠政策。
延续性地方项目的岗位设置须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全国项目的岗位类别和结构执行,体现基层导向、乡村导向等。新增地方项目须定位在服务乡村振兴,参照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类别设置服务岗位,确保90%以上的服务岗位设置在乡镇及以下。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西部计划是共青团、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等国家重大战略需要的重要举措,是引导青年人通过西部基层实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锤炼意志品格、升华志愿情怀的实践育人工程,是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到西部基层干事创业通道的就业促进工程,是鼓励和引导东、中部优秀人才到西部地区扎根的人才流动工程,是推动高校资源参与当地乡村建设发展的乡村振兴协力工程。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西部计划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周密组织。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各级项目办,根据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遵循工作规律,把握时间节点,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能突出年度性目标、针对性举措、时效性导向的年度工作方案,周密组织,推动项目实施不断提质增效。要进一步深化基层导向、优化岗位设置,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持续拓展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专项服务岗位。充分发挥西部计划志愿者团支部作用,推动志愿者相互学习、相互帮助,搭建志愿者在服务岗位之外参与当地乡村振兴工作和青年工作的平台,鼓励各地选拔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选拔优秀党员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委副书记。优化激励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切实推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创业就业。
3.完善机制。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西部计划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对重要政策、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的定期研究。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共同实施好西部计划。各级团委要承担好地方项目办的职责,主动与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协调,抓实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服务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要支持高校项目办开展西部计划招募工作,加强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后续培养。各级财政部门要做好地方配套资金的保障,建立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统筹考虑,推动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服务期满就业创业政策的细化和落实。
4.科学管理。各地要加强西部计划日常服务管理,落实服务单位日常管理责任机制,抓好年度考核。要做好西部计划志愿者的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发挥实践育人效能,实施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抓好西部计划志愿者团支部建设,加强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成长。要高度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坚持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做实做好志愿者在岗情况和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要严格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进度,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加强督导考核,上级项目办要定期对下级项目办进行绩效考核,县级项目办定期对志愿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做好服务期满鉴定,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5.大力宣传。各地要加大西部计划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持续扩大西部计划综合影响力,全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了解、深入挖掘、积极选树当地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志愿者典型,通过组织表彰、事迹宣讲、风采展示等活动,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鲜活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在西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淬炼成长、建功立业,为党、为祖国、为人民多作贡献,唱响“请党放心,强国有我”的时代强音。
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联系电话:010—85212269 85212727(传真)
附件:
1.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2.2022—2023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情况
附件1
附件2